赣府厅发[2016]29号
(十七)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改善政府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协调解决客商投诉,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复制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实现口岸相关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着力构建高效便利的投资贸易管理和服务体系。
(十九)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对重大项目、优强项目、科技创新型项目,相关部门要优先配置土地、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创新用地模式,建设标准厂房,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提高用地效率。鼓励高校、职业技术学校与招商引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定点培训、定向培训,鼓励企业创办职业技术学校,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数量充足、技能熟练的技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