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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招商引资出台的 相关优惠政策汇编
   发布日期:2016-09-29 【字体:

  1、精简审批事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重点围绕企业注册登记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持续发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应减必减、真减真放”,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项目的衔接工作,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行政权力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实施实时动态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2、规范中介服务。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出台《九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布,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垄断行业实行定价收费或作为行政事业性的项目同时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全面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整治“红顶中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和“中介超市”,公开、择优选取信誉高、服务好、收费低、效率高的中介机构入驻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管理,建立严格的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示。

  3、压缩审批环节。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着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严格实施依“图(流程图)”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冗长环节,对仅需书面审查的,要做到即时办结,即办率要达到90%以上;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直接办理,当天办结;需要现场踏勘、集体论证等特别程序的,承诺办理,限期办结;重大事项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审批效率再提高20%以上。

  4、强化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转递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联合勘验、多证联办以及跨行政区域联合审批。实施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申请“一表制”、审批“一章制”、勘验“一车制”和收费“一口制”;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牵头组织,按阶段实施并联审批,一单告知项目单位应准备的申报材料,组织窗口同步受理办理,部门办理行政审批的总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之内。

  5、打造“网上政务超市”。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完善提升市县政务服务网功能,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确保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实现行政审批部门、流程、非涉密事项网上全覆盖,行政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等内容网上全公开,行政审批全程接受电子监察、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逐步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服务。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工作,扩大先照后证改革成效,巩固“一照一码”改革成果。突出工商注册便利化,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措施,继续开展企业(个体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宽进易出的市场环境。

  7、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辟外来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对外来投资项目和我市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联系制度,提供信息咨询、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等全方位、全过程代办服务。对市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指定专人协调,实行“保姆式”全过程代办服务。

  8、强化跟踪服务。建立市领导带部门联系商会制度,为市场主体开展“一条龙”服务;建立企业意见直达机制,向重点企业发放“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联系卡”,开设“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网页、企业联系邮箱,开通“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热线,接受企业意见建议、反馈办理情况;科学设定分包部门,对新引进新开工项目,按照谁引进谁跟踪服务的原则确定分包部门,对持续在建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和性质,由工作职责相近的部门分包;加大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协调处置力度,定期召开项目推进调度会或现场会,对包项目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9、建立企业回访机制。加强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实行定企业、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职责的“五定”措施,实施对服务企业的全方位回访;对新办企业及时回访,重点企业每月回访一次,成长型企业每季度回访一次;收集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回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回访,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10、突出收费治理。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免的减免、能暂停的暂停、能降低的降低”原则,开展治乱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对已经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中介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对尚不具备放开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价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及其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强化行业自律。

  11、兑现政策扶持。设立支持企业基金,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鼓励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倡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继续为企业提供招工、用人培训、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参保、贷款贴息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12、实行“双随机”检查制度。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规范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日常检查频次,禁止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建立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行以信用监管、数据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推行“双随机”监管执法新机制,凝聚监管合力。

  13、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加强市政府企业投诉中心建设,完善市政府企业投诉中心职能,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建立市、县畅通的企业投诉和问题反馈解决机制,统一受理、协调、督办在浔投资企业的投诉案件,严格做到有诉必查、查处到位、结果反馈、公开通报;建立市、县两级企业服务“110”联动投诉平台,让企业能顺畅地反映诉求,快速处理企业诉求,确保企业投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14、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出台《九江市企业评部门实施办法》,聘请各界代表和监督员,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听取服务对象和辖区内投资者的意见;每季度随机抽选企业代表,采取网络征集、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对县(市、区)和市直(驻市)部门的评价和意见,及时通报各级、各部门服务企事业情况,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15、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改进以事前审批为主的单一监管模式,实施以书面材料审查、电子监察平台核查、现场执法检查等手段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管;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行网上监管记录日志实时动态监管。加快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评级机制和执业检查制度,加强行业组织管理,规范行业组织行为;对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和批后监管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联合监管,组建联合检查组,高频度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延伸监督检查的触角,形成高压态势。